达县惠民帮扶中心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 来源:达县惠民帮扶中心 发表于:2010年11月09日 文章点击数:1556 【打印】
近日,年过五旬的农民工覃某到县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送来一面写有“百姓的贴心人,法律的守护神”的锦旗表达谢意。今年52岁的覃某因家庭贫困一直未能结婚生子,仅靠自己在一私营榨油厂打工维持生计并赡养80多岁的母亲。今年5月,他在榨油厂榨油时右手被电机皮带损伤。出院后,榨油厂老板不再聘用覃某并拒绝给予医疗费之外的赔偿。没了工作又成了伤残,万般无奈的覃某找到县惠民帮扶中心求助。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了解覃某情况后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多次上门调解并给榨油厂老板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榨油厂老板再支付覃某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4万元,并聘用他继续工作。这起工伤赔偿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