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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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成立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十大惠民行动”,扎扎实实做好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惠民帮扶工作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促进惠民行动阵地化、经常化、社会化。现就加强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建设(以下简称“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达州”为主题,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难、就医难、上学难、就业难、住房难、维权难等问题为重点,整合惠民帮扶资源,延伸惠民帮扶职能,扩大帮扶工作覆盖面,提高帮扶实效,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把“中心”建成市委、市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整合各类帮扶政策和资源的重要载体,实施困难群众帮扶的重要平台。

二、职能定位

    “中心”坚持“开拓创新、规模适度、分级负责、长效运转和全民参与”的原则。其职能定位是:
    (一)整合惠民帮扶资源的重要载体。有效整合党委和政府部门惠民帮扶资源,实现相对集中服务,实行整体联动,优化资源配置,使惠民帮扶工作领域更加宽广、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群众更加满意。
    (二)实施帮扶困难群众的重要平台。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困难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开展医疗、子女助学、康复等帮扶救助,以及未成年人、职工、妇女、残疾人等权益保护,重点在困难群众生活难、就医难、上学难、就业难、住房难、维权难等方面给予应急帮扶,有效缓解民困。畅通困难群众的诉求渠道,公开并减少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现场或限时办结制,着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发动全民扶贫济困的重要阵地。“中心”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红十字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募捐职能,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商会、台办、侨联等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社会捐助;严格管理和使用捐款捐物,确保其用于急需帮扶救助的特困群众,逐步使“中心”成为汇集社会帮扶资源和管理、配发捐赠物资的集散地。
    (四)创新惠民帮扶工作的重要基地。大力推进惠民帮扶载体创新,延伸帮扶链条,依托“送温暖活动”、“希望工程”、“侨心工程”、“帮扶结对子”、“百企帮百村”、“儿童手拉手”等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爱心帮扶活动,探索惠民帮扶工作新模式、新路子。

三、建设构架

    建立健全市、县惠民帮扶中心,完善帮扶网络体系。市惠民帮扶中心由市级与通川区按照“两级共建,分工合作,整体联动,各有所重”的思路统一建设,实行集中办公、整体运行。“中心”设立四大服务阵地、十个工作窗口、五个分中心和两支流动服务队,并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和惠民帮扶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化、网络化,促进惠民帮扶社会化。
    四大服务阵地:即惠民医院、惠民药房、惠民超市、募捐接受中心。惠民医院主要是为“低保”对象提供优惠医疗就诊费15%的医疗救助服务,并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流行病预防药等服务。惠民药房实行保本经营,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低于市场价15%的药品服务。惠民超市实行保本经营,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低于市场价5—10%的生活必需品服务。募捐接受中心主要是接受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的日常捐赠,向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捐赠物资;多层面、多渠道为困难群众联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实施结对帮扶等。
    十个工作窗口:即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就业再就业援助、残疾人服务、民政救助服务、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职工维权)、婚姻家庭咨询服务、青少年事务服务、小额信贷服务、城区住房解困服务工作窗口。
    五个分中心:(1)依托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困难群众就业服务分中心。(2)依托市民政局救助站,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分中心。(3)依托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和网络,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分中心。(4)依托市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分中心。(5)利用市商务局现有营业用房,建立惠民洗浴服务分中心。
    两支流动服务队:(1)干部党员流动服务队。组织市、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干部党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访贫问苦、结对帮扶、对口扶贫等爱心帮扶活动。(2)志愿者流动服务队。组织以青年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为困难家庭、困难学生、孤寡老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军烈属、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五保户等开展爱心帮扶活动。流动服务队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帮扶活动,形成政府惠民帮扶职能的有力补充。
    各县(市)要把惠民帮扶中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紧组建,迅速形成以市惠民帮扶中心为龙头,各县(市)惠民帮扶中心和乡镇、村组、社区、街道惠民帮扶站点为支撑,流动服务队为补充的惠民帮扶体系。达县惠民帮扶中心建设要与市上同步,确保主城区惠民帮扶工作协调运转、步调一致。

四、帮扶内容

    (一)困难职工生活救助。主要是为出现突发性生活困难或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职工家庭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金等。责任部门为市总工会,负责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窗口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二)就业再就业援助。主要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为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等。责任部门为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就业再就业援助窗口和就业再就业服务分中心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三)残疾人帮扶救助。主要是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维权援助、办理残疾人证等。责任部门为市残联,负责残疾人服务窗口和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分中心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四)民政救助和募捐服务。主要是为困难群众提供低保、优抚、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唇颚裂患者提供“微笑列车”矫治项目服务;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分类施救;对“三无”人员进行妥善安置;接受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的日常捐赠,为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捐赠物资等。责任部门为市民政局,负责募捐接受中心、民政救助服务窗口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分中心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五)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救助。主要是对未纳入“两免一补”政策范围的城市特困生、接受中等教育的优秀特困生、大学本(专)科特困新生给予适当帮助,包括提供助学贷款、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助学金等救助服务;为贫困学生联系企业、社团组织、个人开展结对帮扶;提供教育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责任部门为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促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负责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窗口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六)法律援助服务。主要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和职工维权,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培训、代拟法律文书;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责任部门为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司法局负责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分中心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七)青少年事务服务。主要是为青少年提供就业创业援助、心理咨询,帮扶特困留守学生。责任部门为团市委,负责青少年事务服务窗口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八)小额信贷服务。主要是为困难群众办理小额信用贷款、创业贷款,实行限时办结制;提供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责任部门为市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小额信贷窗口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九)城区住房解困服务。主要是为城区住房困难户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咨询;受理、初审并限时办结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租金核减的审批服务。责任部门为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城区住房解困服务窗口的搭建和运行管理。
    (十)惠民医疗救助。主要是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优惠医疗就诊费用的救助服务,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流行病预防药等惠民医疗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低廉价格的药品服务。本着便民的原则,首批定点达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通川区中医院为惠民医院。惠民药房先期分别在“中心”和老城区设一个经营网点。责任部门为市卫生局、达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负责惠民医院的组建和运行管理,达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惠民药房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市物价局负责价格监督管理。
    (十一)惠民商品、物资帮扶。主要是为“低保”对象提供低于市场价5—10%的生活必需品购物服务。先期在“中心”和老城区各设一个经营网点。责任部门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负责惠民超市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市物价局负责价格监督管理。
    (十二)惠民洗浴服务。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等洗澡难问题,实行保本经营、低廉价服务,其水、电、气享受居民价优惠政策。责任部门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负责洗浴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市物价局负责价格监督管理。
    (十三)惠民流动服务。党员流动服务队和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医、送药、生产救助、生活扶持等上门服务和爱心帮扶。党员流动服务队由市、区直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志愿者流动服务队由市、区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中心”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统筹活动安排、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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