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帮扶要情2007年第10期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7年12月03日 文章点击数:9997 【打印】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
为困难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主要是为困难弱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涵盖了劳动争议、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行政、人身损害赔偿等诸多法律领域。从今年8月3日“中心”成立以来, 该窗口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321件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79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该窗口以接受法律咨询为载体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来维护困难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困难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一、组建高素质工作队伍,为窗口良性运转奠定坚实基础
窗口成立时,构建了以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执业律师为主要力量,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的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同时,对工作人员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进行爱心教育,要求每名工作人员都树立起为困难群众服务的观念,在工作中要做到热情、耐心、细致,绝不允许有拒绝、敷衍的情况发生。高素质、高效率的的工作人员队伍,为窗口良性运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窗口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的保障
为了保证窗口高效运转,在原法律援助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窗口的服务特点,对窗口服务对象、条件、内容和程序等都制订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加强落实。在工作中坚持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社会律师参与值班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援助案件及时办理制、案件监督和回访制等。要求窗口每天、每周、每月均报送工作小结,典型案例和经验要求及时整理上报。
三、拓展窗口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为了拓展法律援助的服务面,不仅为困难群众,也为任何人、任何案件都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面,做到应援尽援。对投诉量非常大的劳动争议类案件,因案情简单、争议不大,采取以非诉方式解决争端,通过积极与用人方进行沟通,督促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化解争议,这种非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通川区西外龙罐小区建筑商拖欠民工工资16万余元,导致众多民工子女无钱上学,生活十分困难。10余名民工代表来到法律援助窗口寻求法律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小区开发商、建筑商前来“中心”法律援助窗口,通过三方协商,对开发商、建筑商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国家政策,敦促其支付民工工资,同时做好民工的解释沟通工作,避免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农民工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四、加强衔接和协调,尽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在工作中该窗口注重与“中心”其他窗口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尤其是与信访接待、残疾人维权、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青少年维权等重在维权的窗口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共同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帮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