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1日
省级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省级动态正文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发表于:2008年10月16日 文章点击数:10229 【打印】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文件

 

 

川委办[2008]16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109

 

 

 

 

 

 

 

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

深入推进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意见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7]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期群众工作水平的通知》(川委办[2007]36号)的部署和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各级惠民帮扶中心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青妇组织全力推动,形成了党政主导下的帮扶济困工作机制,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已取得切实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切实巩固惠民帮扶中心建设成果,更好地把惠民帮扶中心建成为困难群众提供帮扶救助的有效平台,现就深入推进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深入推进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全省惠民帮扶中心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切实举措,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大力实施八项民生工程,密切党群关系、服务和谐四川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群团主抓”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创新谋划发展,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全面履行管理职责,把惠民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党委的民意中心,政府的帮扶平台,群团服务大局、深化工作的重要阵地和窗口。

二、加快步伐,进一步提高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整合资源,构建全面覆盖、协调高效的帮扶体系。整合帮扶职能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企业、高校惠民帮扶阵地建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逐步实现帮扶的全面覆盖;着力建设“以市(州)级惠民帮扶中心为龙头,县(市、区)级惠民帮扶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社区惠民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帮扶网络体系,形成“逐级负责、上级支持、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协作有力、运行规范、务实高效。

(二)夯实基础,搭建运作规范、信息畅通的帮扶窗口。加强中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值班、信息报送、情况汇总、应急处理、办结反馈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推进普查工作,加强信息采集,建立完善帮扶对象综合数据库,实施动态化管理,打牢惠民帮扶工作基础。搭建惠民帮扶中心窗口办结事项网络督查和社会监督平台,提高帮扶中心建设、管理与帮扶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中心对各类帮扶事项的接件、办理、办结的全程管理。结合帮扶工作开展,加强舆情收集和信息整理,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改进服务,形成局面生动、内容丰富的帮扶格局。本着“救急济难、拾遗补缺”的原则,采取结对帮扶、流动服务等形式,变“开门”服务为“登门”服务,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便民利民帮扶活动。充分发挥12351职工维权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开展热线咨询服务。积极开展网络信息服务、异地帮扶救助等活动。创新帮扶方式,区分对象开展主题活动,实施专项帮扶,着力扩大帮扶服务面。

(四)保障投入,建立稳定的惠民帮扶中心工作资金渠道。建立资金有效投入保障体系,落实帮扶中心日常工作经费和帮扶经费,形成政府主导投入和社会筹集补充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在各服务窗口和项目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的同时,争取把惠民帮扶经费和惠民帮扶中心运行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整合帮扶资金,加大统筹力度,推进帮扶资金实名使用。加强使用监管,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

(五)建设队伍,为惠民帮扶中心工作提供人员支持。通过抽调、招聘等多种方式配备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帮扶队伍。积极探索通过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帮扶工作队伍。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惠民帮扶工作。加强窗口部门和队伍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定期组织培训,健全竞争激励和考核考评机制,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发挥惠民帮扶中心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

(一)迅速恢复灾区惠民帮扶中心,确保正常运转。灾区各地要把惠民帮扶中心的组织恢复和重建工作纳入当地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办公设施、活动场所的恢复重建工作,做到组织不散、工作不断,因地制宜坚持开展惠民帮扶工作,并专设受灾群众帮扶窗口。

(二)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掌握灾区困难群众需求。灾区各地惠民帮扶中心要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做好群众来访和有关咨询工作。进一步掌握已建档的困难群众受灾情况,掌握因灾致贫的群众情况,并分类建立和完善档案。掌握有关灾后安置、重建政策的落实情况,通过整理、综合、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受灾群众的意愿需求,提出群众住房、就业、生活和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三)开展慰问活动和专项帮扶,切实解决灾区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1)全面开展慰问工作。灾区各地惠民帮扶中心要实现对受灾职工群众慰问帮扶的全覆盖,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针对群众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2)开展就业帮扶。通过促进就地解决就业、推动输出就业、实现创业就业、加大培训和职介力度等形式,努力提高受灾群众就业和创业的能力、技能,引导和帮扶受灾群众择业、就业。(3)开展心理帮扶。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心理调适工作,消除受灾群众恐惧心理,树立重建家园的信心。建立惠民帮扶中心心理抚慰专家志愿者队伍,依托123551233812351服务热线开展心理抚慰服务,并培训和发展当地志愿者,不断充实扩大心理帮扶队伍,实施结对帮扶。在灾民集中安置点、受灾的中小学校和医院、灾后重建的新城市社区,面向社会,以项目化方式,整合资源,援建12355心理驿站,配备心理辅导工作相关基本器材。在灾区职工人数相对集中的安置点和部分重点乡镇建立131个职工文化活动室,配备相应图书、电视等设备。(4)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为灾区贫困母亲募集救助资金,安排发展项目,增强造血功能,提高其自救能力,重点对有一定发展能力的灾区贫困母亲提供就业门路。(5)开展生活帮扶和助学帮扶。根据受灾群众的需求,重点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急需的生活帮扶。对因灾致贫的群众子女、遗孤等。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帮助他们正常入学和升学。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为惠民帮扶中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服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加大领导力度,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落实负责惠民帮扶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工青妇组织的相应职责,推进惠民帮扶中心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和考核评比。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汇集分析,开展对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做好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多级惠民服务中心之间的衔接和协作工作。

(二)加强宣传,树立品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惠民帮扶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惠民帮扶先进典型,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提高惠民帮扶中心知名度,打造工作品牌。对在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和帮扶工作开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要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和帮扶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主题词:群众工作 惠民帮扶中心△ 意见  通知

Copyright 2013-2020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18-2181511 传真:0818-2181511 E-Mail:dzshmzx@163.com
蜀ICP备09003853号 达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备案号:511700030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