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达州晚报——拾荒老人被车撞伤 法律援助讨回11.7万元
作者:李平光 罗艳 本报记者 向也 来源:达州晚报 发表于:2012年12月04日 文章点击数:1433 【打印】
本报讯 去年7月,年过六旬、靠拾废品为生的廖某,在通过达城某路段人行横道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经医院诊断为双胫腓骨骨折。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认定,出租车方负全责。但廖某多次找到肇事方赔偿,均被拒绝。
今年6月,廖某来到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请求法律援助。在认真分析案情后,法律援助律师于今年8月获得了廖某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重要证据。调解未果后,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廖某获得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1.7万元。
今年6月,廖某来到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请求法律援助。在认真分析案情后,法律援助律师于今年8月获得了廖某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重要证据。调解未果后,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廖某获得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