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在河南某石料厂打工的达州老乡冉某,在工作时不幸被山上滚落的巨石砸中,造成双腿残疾。事发后,石料厂为逃避责任,矢口否认与冉某有劳动关系,并拒绝给付工伤赔偿。家境贫寒又身负重伤的冉某连起码的诉讼费都付不起。关键时刻,市法律援助中心紧急指派两名律师远赴河南施援,经过7天的艰难调解,冉某最终获得了20余万元的赔偿。
据统计,2010年,该中心共接待困难群众咨询1219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9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355.7万元。
免费法律援助
降低贫困者维权成本
1月4日,新年上班第一天,位于达城西外市惠民帮扶中心内的市法律援助中心一派繁忙景象:工作人员正在加紧整理、编印各类维权资料,提前为春节期间的法律援助、宣传做准备。节日期间,他们将把法律援助覆盖到基层乡镇、农村,为广大农民朋友送去法律知识,并现场接受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只要有困难群众求助,我们都将依法帮助!”据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王毅介绍,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群体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王毅进一步介绍说,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初衷,就是帮助困难群众降低维权成本。日常工作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是为所有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并在咨询过程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同时,实行法律援助一站式办理,及时受理援助申请,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入驻市惠民帮扶中心后,该中心迅速制作了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并张贴上墙,方便来访群众掌握法律援助政策。针对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维权难等突出问题,中心及时提供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现场申请、现场审核、现场受理,对涉及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案件,实行先审查受理,再补办相关手续等便民服务。
王毅告诉记者,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频发,对一些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受当事人经济、生活状况所迫,无法支撑漫长的诉讼程序。针对这种情况,中心实行调解、仲裁等低成本方式帮助困难群众降低维权成本。
援助案件激增
八成与劳务纠纷有关
“去年,我们中心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09件,2009年仅为60件!”王毅表示,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案件陡增,其中八成以上与劳务纠纷有关。援助案件包括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讨薪、工伤赔付、医疗纠纷等。究其原因,市民维权意识增长不提,农民工群体中普遍存在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才是主因。
王毅告诉记者,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姓邱的宣汉农民工。2008年1月,老邱在工地搭建活动板房时从屋顶摔了下来,经医生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不能再从事体力劳动。而有关单位拒绝给付工伤赔偿,使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不懂法的老邱多次找到用工单位吵闹,始终没有解决问题,后经人指点,才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经法院审理认定,老邱的工伤属实,依法判决用工单位赔偿老邱各项费用11.2万元。拿到这纸判决时,时间已过了两年。王毅说,若老邱知道签订劳务合同,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情根本不会拖这么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前劳资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弱势群体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法律援助已成为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重要渠道。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就是帮助弱势群体加强依法维权的能力,引导他们相信法律、遵守法律,走依法维权的道路。
获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权利,实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采访结束时,王毅表示,在2011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他们将进一步扩大受援范围,简化援助程序,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一切资源,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法律援助,为贫者、弱者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