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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8日达州日报——电焊工上班受伤 用工方多次推脱-法律援助帮他拿到近5万赔偿
2010年08月30日   来源:达州日报  作者:王毅 李平光 张学兵 本报记者 闫军 

    对通川区朝阳桥社区的困难群众覃某来说,千言万语也不足以表达对达州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自己近5万元工伤赔偿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得到。
    覃某今年初应聘到湖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所承建的达钢某项目部做电焊工, 5月不幸在工地上造成右踝关节受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 覃某多次找到项目工地负责人,要求对工伤事故进行赔偿,但事情迟迟得不到实质性解决。覃某于是找到市惠民帮扶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他的工伤赔偿进行初步计算。
    针对覃某受伤事实和现在身体状况比较明了的情况,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覃某的病历档案,结合《工伤等级鉴定表》得出:覃某的伤残等级应该是工伤九级,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近5万元的一次性工伤赔偿。
    工作人员知道:如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获得赔偿的时间将非常漫长,且不确定因素多。本着对覃某高度负责的态度并征得本人同意,工作人员当即与覃某的用工单位进行了电话联系,希望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沟通,用人单位接受调解。8月6日双方达成了工伤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覃某49464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