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2013年06月09日 来源: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作者:李平光、赵刚
近日,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成功调解一起因情感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使受害人得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同时法律援助律师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且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起诉的请求,并得到检察机关支持,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多方调解和教育下,这起轻微伤害案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打击报复的冲动被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同时使该案两名年轻的当事人受到了深刻的警示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