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市司法局领导到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检查指导工作
2013年04月15日   来源:督查科  作者:王婷婷 

    4月10日下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兴清,副局长蔡晓勇,副局长刘卫等一行到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检查指导窗口工作。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沈虹作情况介绍。
    在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蒋兴清认真翻阅了窗口接办件日志记录,详细询问了窗口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情况,仔细了解了窗口运行管理模式、职能职责和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情况。沈虹表示,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10年4月整体入驻中心服务大厅以来,将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与惠民帮扶平台紧密结合,努力构建便民维权新体系,不断探索便民维权新机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法律援助的外延和内涵,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法律援助维权的新路子。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案件调解、法律援助四位一体全方位服务。截止目前,已累计接待群众8615人次,通过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9.35万元,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解决群众维权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困难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中心会议室,沈虹与蒋兴清等就如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惠民帮扶平台的有机结合,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打造成党委政府解决困难群众维权难问题的重要阵地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蒋兴清表示,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民生工作,依托惠民帮扶平台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形式,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窗口法律援助工作只能深化,不能退步;二要坚持做到应援尽援,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为弱势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三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通过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四要接受市司法局和市惠民帮扶中心的双重管理,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援助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