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市惠民帮扶中心在中心会议室召开法律援助志愿者专题会议。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沈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孙维,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毅,中心两科工作人员和两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会议。
为了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式法律援助, 2010年4月市法律援助中心整体入驻市惠民帮扶中心办公。在惠民帮扶中心平台上,法律援助与民生工作紧密结合、联动帮扶,法律援助受援面迅速扩大,工作量急剧增加,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工作人员人手紧缺的矛盾日益凸显。2012年末,市司法局和市惠民帮扶中心联合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同意,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加强对困难群众服务。2013年,由市司法局从全市常年从事法律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了两名志愿者,充实到到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会上,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沈虹向两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来中心工作表示欢迎,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二是要履职尽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三是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中心窗口向困难群众实行有偿服务;四是接受市惠民帮扶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双重管理,以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服务态度为困难群众服好务。两名志愿者表示,接受市惠民帮扶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双重领导,遵守两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能力,切实为困难群众服务,为党委政府分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