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川区人大到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检查《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
2012年10月24日   来源: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作者:罗艳 杜俊朋 李平光 

    10月19日,通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米谷带领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市(区)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对通川区贯彻执行《律师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沈虹、市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孙维、区司法局局长袁忠、区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杜俊朋等陪同。
    执法检查组来到中心服务大厅,详细了解《律师法》贯彻落实情况,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沈虹就法律援助窗口及值班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自2007年市(区)惠民帮扶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以来,市、区司法局和惠民帮扶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将法律援助中心整体入驻支撑窗口工作,配强法律援助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落实通川区辖区注册律师到窗口轮流值班制度,建立了律师按时上班、挂牌上岗、认真办理群众法律求助等值守考核机制,形成了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为主导、专业律师有力补充的良好工作格局,极大地确保了通川区辖区困难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截止目前,已为7214人次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606件,无偿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36.18万元。
    通过听取介绍、实地查看法律援助窗口律师办理援助案件情况,执法检查组了解到,法律援助窗口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服务义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有效缓解了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维权难的现实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