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非法人身伤害的通川区农村妇女胡某得到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无偿援助,获得经济赔偿3.8万元,同时加害人也受到了法律制裁。在胡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后,胡某于9月5日自发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送来了一面写有“发扬仁爱之心,帮扶传统美德”的锦旗表达深深谢意。
农村妇女胡某因被邻居徐某疑为小偷,受到徐某莫名辱骂和殴打。身受轻伤、心理备受打击的胡某找到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求助,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积极为其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立即调查取证、代书诉状、尽力辩护、声张正义。最终,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胡某得到加害人徐某致歉,获得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赔偿共计3.8万元,徐某也因悔罪态度良好被轻判。自此,农村妇女胡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这起邻居纠纷也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