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08月05日 文章点击数:11030 【打印】
一、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要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二)服务态度
1、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
2、接听电话时,必须首先讲“您好”;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督查科。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按中心的规定着装,佩带服务证。2、工作时,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
(四)服务设施
1、有关的法律、规章、政策等准备齐全,以利做好宣传与解答。
2、窗口《办事须知》不断档。
3、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五)服务质量
1、应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
二、规范化服务的管理
规范化服务工作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以值周检查和督查科日常督查的形式,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采用自查、抽查、互查、暗访等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心”的有关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中心”党组织和各窗口要切实做好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同时,要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作人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三、规范化服务的考核
规范化服务是“中心”内部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对中心建设起长期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心”工作目标的有效办法,为此,“中心”将此项工作融入日常的考核与管理,作为评比优秀窗口的重要依据。
投诉电话:2181500,218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