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子女就学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08月05日 文章点击数:10793 【打印】
一、服务对象和条件
市本级和通川区未纳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中职助学补助政策范围的城市特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优秀特困生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生。
二、服务内容及程序
1.凡符合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的困难群众,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学生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填写《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申请登记表》。
2.为困难群众子女给予适当帮助,包括提供助学贷款、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助学金等救助服务;为贫困学生联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结对帮扶;提供教育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
服务人员根据申请助学服务内容及管辖范围即转有关受理部门。各受理部门根据申请助学服务事项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落实。
3.工作人员将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处理情况报市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