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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收到受援人感恩锦旗
2016年04月25日   来源: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作者:李平光 

 

近日,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收到了受援人通川区复兴镇下岗职工曾某某特别委托其家属向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送来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情谊深,为民维权永感恩”锦旗。曾某某家属对法律援助窗口为其丈夫挽回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42.57万元表示由衷的感激,这是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今年在全市实行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后,为下岗职工遭遇严重车祸受残提供法律援助第一例。

      2016115,曾某某在亲属轮椅车助推下,来到法律援助窗口为其遭遇严重车祸请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为,虽然曾某某交通事故发生在千里之外的云南玉溪市,应由玉溪市法律援助部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鉴于曾某某原系渠江钢铁厂下岗职工,家庭还有2个未成年人(最小孩子才5),且系重度二级伤残,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较大的特殊性,经与领导商量后最终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窗口指派律师前往云南玉溪市通过诉讼代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肇事方赔偿曾某某伤残赔偿金等费用142.57万余元。至此,这起千里之外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