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拓范围,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需求。将婚姻、就业、就医、交通事故损害、社会保障等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以及涉农案件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具等全部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二是开“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援助服务。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五个通道”最大限度满足了特殊人群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
三是重信访,积极协助政府信访工作。对前来求助的信访人,耐心听取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的信访案件,当场受理,特事特办,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四是抓质量,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真正维护。建立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质量管理机制,组织专门人员对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检查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案规范执行、管理制度落实、受援人满意度、案件归档管理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等情况,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免费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是重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两次与中心一道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共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2600余份、法律书籍15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活动把法治宣传的过程变成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实现零距离为困难群众服务。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共计接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6件,受援人数5385人次,承诺期限内办结率100%,为各类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10.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