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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快速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5年05月25日   来源: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作者:李平光 

    5月4日,周某承包王某某门市雨棚安装业务,,由于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慎,周某之父从高处跌落,经抢救,医生确认周某之父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事故发生后,周某全家一下陷入悲伤痛苦之中,又拿不出巨额医疗费抢救伤者,就把矛头指向王某某要钱要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眼看新的悲剧就要发生。旁人向周某指点,到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收服务费用。周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请求援助。鉴于周某一家的实际情况,人命关天,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当即受理,并立即通知王某某前往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进行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向双方宣传了本事故中法律关系适用原则:周某一方因承包系承揽合同关系,应承担此次事故80%的责任;发包方王某某选择没有任何资质的人员承包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此次事故20%的责任,应依法补偿周某一家12.4万元,此款当面付清后,周某不再要求王某某赔偿其他损失。
    5月5日,此纠纷以调解方式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受援人周某收到了救命钱,一场干戈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