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帮扶要情2015年第3期
作者: 来源:督查科 发表于:2015年02月15日 文章点击数:1615 【打印】
● 市残联党组书记赵本权到中心残疾人服务窗口调研
● 市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帮扶接地气传递正能量
● 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开展惠民阵地督查工作
●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 简讯
市残联党组书记赵本权到中心残疾人服务窗口调研 1月30日,市残联党组书记赵本权一行到中心残疾人服务窗口,就窗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肖成丽、副主任孙维陪同。赵本权一行在残疾人服务窗口查看了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办事的情况,听取了窗口工作人员关于本年度的工作汇报,认真翻阅了窗口接办件记录,详细询问了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当看到残疾人服务窗口工作扎实开展时,赵本权高兴地表示,残疾人服务窗口借助市惠民帮扶中心这个平台不仅为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康复、培训、维权等方面做了很多实事,而且为党委、政府分了忧,为残疾人解了难。同时,她还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了希望:一是希望他们再接再厉,服从市惠民帮扶中心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树立残联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发挥窗口接触群众和工作对象多的优势,多为残疾人做好事、实事,为他们排忧解难;三是希望真正发挥“窗口”作用,大力宣传各级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扶持政策,宣传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宣传优秀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典型事迹,为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残疾人服务窗口)
市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帮扶接地气传递正能量 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坚持以“服务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努力实践“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窗口自2007年8月设立以来,共计接待求助群众14927人次,接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2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123.61万元。其中,2014年窗口共接待求助群众4109人次,接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4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91.61万元。一是强化为民意识。窗口工作人员围绕实现热心接待、倾心听取、耐心疏导,把为民服务落实在细微处,搭建起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心桥”;二是规范从业制度。先后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法律援助人员职业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简化援助程序。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等援助对象,遇到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案件,先受理再补审批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实现服务延伸。将法律援助工作向低收入人群、社会弱势群体、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延伸,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同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开展惠民阵地督查工作 2月4—5日,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主任刘尚娥带队对惠民药房、惠民超市和惠民医院三大服务阵地经营单位进行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各服务阵地管理规范、经营有序、商品优质、服务优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截至到2015年1月,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已成立惠民超市6家,惠民药店13家,惠民医院1家,累计帮扶92万人次,优惠资金793万元。 (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 1月25—30日,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联合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在车站、码头等返乡农民工较集中的区域,组织开展了“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律师向群众发放《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合同法》等普法资料近2000册(份),接待群众咨询近300人次。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
简讯 近日,渠县惠民帮扶中心经过前期宣传动员、自愿报名、精心筛选和严格验收等程序后,在渠江镇和天星镇增设了两家“惠民药房”,并举行了授牌仪式。截至目前,渠县惠民帮扶中心已成立三家惠民药房。 (渠县惠民帮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