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坚持以“服务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努力实践“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把创先争优的要求落实在窗口、效果体现在窗口、形象展示在窗口,在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中提升司法为民实效。窗口自2007年8月设立以来,共计接待求助群众14927人次,接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2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123.61万元。其中,2014年窗口共接待求助群众4109人次,接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4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91.61万元。
一是强化为民意识。窗口工作人员围绕实现热心接待、倾心听取、耐心疏导,把为民服务落实在细微处,搭建起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心桥”;二是规范从业制度。先后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法律援助人员职业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简化援助程序。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等援助对象,遇到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案件,先受理再补审批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实现服务延伸。将法律援助工作向低收入人群、社会弱势群体、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延伸,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同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