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1日达州晚报——上大学家庭困难不用愁 三项惠民政策助你圆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06月30日 文章点击数:1126 【打印】
本报讯 17日,记者从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获悉,今年我市将实施三项惠民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大学梦。
向贫困大学新生伸援手
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肖成丽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惠民帮困助学”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资助范围和条件为:具有达州市户籍,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本科批次录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城镇或农村孤儿;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困难烈(军)属子女;因灾因病致贫致困的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其他经济困难子女。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需要资助的学生,请于8月1日前到所在学校或达州日报社教育周刊部或市惠民帮扶中心领取审批表,由本人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与其它申请资料(本人近照2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因录取通知书未收到造成申请材料不全的,可先交其它材料,待录取通知书收到后补上)一起于8月8日17:00前交市惠民帮扶中心(达城西外金兰路96号)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窗口。
市惠民帮扶中心受理申请后,将进行入户核实。于8月底在市惠民帮扶中心服务大厅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现场发放资助金。
继续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
同时,我市今年将继续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最高限额为6000元/人/学年。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新生及在校大学生,须在网上(https://sls.cdb.com.cn)注册,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新贷学生加盖村社或乡镇或学校公章(续贷申请表须学生签字、不盖章),持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学生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各复印两份(带原件验证),到市惠民帮扶中心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窗口办理。
实施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肖成丽告诉记者,今年国家将继续为中西部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实施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含高职)均可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该项目将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申请这一项目的大学新生,于8月30日前按照学校隶属关系(不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准),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本人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贫困证明材料,高中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验证)。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资助金。户籍在通川区的市本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市本级学校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纳入通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市惠民帮扶中心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窗口)办理。
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由各级残联统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