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四川基层党建网——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高效优质服务群众
作者:赵刚 来源:四川基层党建网 发表于:2014年03月10日 文章点击数:1095 【打印】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立足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充分挖掘法律援助工作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提出法律援助关口前移、援调对接、介入信访、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工作措施,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既“维”弱势群体之“权”,又“维”社会稳定之“稳”。
2013年11月9日上午,在通川区复兴镇某公路建设工地施工中,因挖掘机操作员郑某某疏忽,一块石头从半山坡滚落,正好打在路过此地的村民刘某某头部和右上肢,导致刘某某严重受伤。在被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紧急治疗后,却因赔偿无果,致使刘某某走上了维权的漫漫长路。在复兴镇镇政府出面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刘某某来到市群众接待中心上访。在了解到刘某某受伤赔偿的详细经过后,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及时介入信访案件的处置,认真听取其诉求,并按法律援助受理程序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正当维护合法权益。随后,刘某某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法援律师在与施工方重庆梁平县某建筑公司和肇事挖掘机操作员郑某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两被告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阶段,两被告主动与受害人刘某某达成调解,一次性赔偿原告刘某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和交通费共计5.5万元。当受害人刘某某当庭拿到赔偿金后,眼泪夺眶而出。这一刻是她曾经痴心的期盼与奢望,这泪水包含着她无数的辛酸和无奈以及曾经的委屈和迷茫,刘某某的维权最终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今后,法律援助窗口将针对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规模群体化的特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救济性、正义性、公平性优势,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