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建设“接待一流,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通过规范接待服务、完善和创新便民举措,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援助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坚持秉公办理,按时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始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不徇私情,不依不偏,对前来求助的群众,不论贫富差距、地位高低、关系亲疏,均一视同仁,热情接待,秉公办理,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实现了窗口全年零投诉。对案情复杂的求助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办理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服务。根据窗口工作需要,及时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来访制度》、《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法律援助人员职业规范》、《法律援助人员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投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办件过程的每个环节,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3年,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件1138件,接待来访群众2210人次,通过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16.5万元,其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151人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53件;为下岗职工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236件;为311名农民工催讨拖欠工资516.3万元;接待信访群众法律政策咨询1159人次,办结涉法信访案件10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