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分中心服务指南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08月05日 文章点击数:10135 【打印】
一、接待
对来站求助人员按照四条基本救助条件初步判定其性质,并提出初步救助意见。
二、询查核实
对受助人员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救助意见。
三、日常救助管理
根据“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受助人员实行24小时分区域、分性别的居家式管理,为其提供基本的住宿管理、伙食供应、疾病防治、护理护送、提供乘车凭证、物品代管、卫生管理等服务,确保受助人员人身及财物安全。
四、救助处理
受助人员受助期满后,根据其具体情况采取通知领人、购票自返、护送回家等方式完成救助。
五、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业务办公室把相关材料交信息网络办公室上网存查,并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工作,并按市惠民帮扶中心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