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群众通过市委书记信箱对达县惠民帮扶中心表示感谢
来 信 人 |
老魏 |
写信时间 |
2008-11-01 11:19:39 |
联系地址 |
达县 |
联系电话 |
无 |
信件编号 |
11130 |
信件类别 |
其他 |
信件标题 |
感谢达县惠民帮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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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书记同志,您好! 我是一名在广东务工的农民工,我于今年8月和我的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我在单位工作了近17年,用人单位仅仅以4000元的经济补偿来辞退我,我一个老人孤身在外,救助无门,欲哭无泪,一不懂政策,二不懂法律,甚是无奈,带着几乎绝望的心情回到了达县。 在乡亲和朋友的支持下,我来到了达县惠民帮扶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范同志和覃同志热情的接待了我,详细的了解了我的情况,并立即向中心的方主任汇报了情况,方主任从政府那边开完会就立即来到了中心(当时马上就要下班,该吃午饭了),并亲自了解了我的情况,马上通知正在外面办案的法律中心律师余同志回到办公室,安排余律师为我提供免费的详细的法律援助!余律师一边为我宣传相关法律政策,一边为我做笔记制定经济补偿方案,当我已经心中有数,脸上露出笑容之时,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我端来了可口的午餐。 带着家乡政府的关爱,和满怀的信心,我回到了广东的用人单位。期间,余律师多次来电了解事情进度,并继续为我解释法律难点!在国家的法律威严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调解下,我终于成功获得近5万元的经济补偿! 当我再次来到达县惠民帮扶中心准备对他们表示感谢时,他们只对我表示了祝贺,并谢绝了我的一切感谢! 衷心感谢达州市委,市政府的职能部门!衷心感谢达县惠民帮扶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老魏(口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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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批示 |
转达县县委。若情况属实,请对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给予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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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办回复 |
已转达县县委办理。 |